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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亚电子 2024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2025-05-10


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

2024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工厂名称: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

报告签发日期:20250320


目录

基本情况表

1、概述

1.1 核算目的

1.2 核算范围

1.3 核算准则

2、核算发现

2.1 基本情况的核算

2.2 核算边界的核算

2.3   核算方法

2.4 核算数据的核算

3、核算结论

3.1 排放量声明



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1号901

联系人

覃润年

联系

方式

电话

13570821845

邮箱

qrn@szfengya.com

企业所属行业领域

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企业是否为独立法人

核算和报告依据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B/T32150-2015)及《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 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项目

排放量(tCO2)

净购入电力(tCO2 )

62.17


1、概述

1.1 核算目的

根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B/T32150-2015)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 南(试行)》的要求,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碳排放量进行核算。

1.2 核算范围

法人边界:受核算方作为独立法人核算单位,在行政辖区范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1号9012024年度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涉及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3 核算准则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2)《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简称《工业其他行业核算指南》)

3)国家《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

2、核算发现

2.1 基本情况的核算

2.1.1 公司简介

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于2009年成立。是一家在磁性元器件领域快速成长且具有高增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磁性元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

2018年成立:张家界峰亚电子有限公司;2023年成立:湖南峰亚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在湖南拥有400余人的生产基地,拥有磁性元器件生产线数十条,具有年产磁性元器件9000万只以上的生产能力。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是有影响力的磁性元器件厂商之一。

峰亚已通过ISO9001、IATF16949、UL等国际标准化体系认证。在技术和工艺上紧跟国际行业技术前沿,不断引进和吸收先进技术和设计理念。拥有研发技术人才数十人,每年获得多项专利。

公司切实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从社会、环境、经济和谐的大系统角度,审视社会责任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关系,把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长期利益。

2.1.2 能源管理现状及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公司已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对节能管理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企业已基本配备一级计量器具,从统计结果看,一级计量器具配置率达到100% ,所有计量器具均进行了定期检定和校准。能源消耗种类为:电力,其用途为产品生产制造过程及辅助生产过程、办公用电。

2.1.3 工艺流程及产品

生产主要工流程说明: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元器件的制造,加工后产品全检合格后即可包装出货。

生产产品工艺流程图如下:

2.1.3-1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2.1.4 主要用能设备和排放设施情况

序号

使用工序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年运行时间

(小时)

1

绕线

半自动绕线机

FT-A

7

0.1

2112

2

绕线

CNC绕线机

CNC-180/200

7

0.3

2112

3

绕线

全自动绕线机

/

1

/

2112

4

绕线

立绕机

/

1

/

2112

5

绕线

大扭力绕线机

FHX03

1

0.75

2112

6

绕线

绕铜箔机

FHX02

1

0.5

2112

7

扭线

扭线机

FHX900

2

0.2

2112

8

焊锡

浸焊机

CM-150

3

0.8

2112

9

焊锡

电烙铁

/

2

0.32

2112

10

剪脚

剪脚机

/

2

0.03

2112

11

烘烤

烤箱

/

3

5

2112

12

喷码

喷码机

/

1

0.6

2112

13

拉线

流水拉线

/

2

2.5

2112

14

包胶带

自动包胶带机

FHX140

3

0.12

2112

15

包胶带

电动包胶带机

FHX11

2

0.06

2112

16

包胶带

双压自动包胶机

FHX9000

1

0.15

2112

17

电感测试

数字电桥

GKT2818B

3

0.002

2112

18

电感测试

数字电桥

4100

1

0.002

2112

20

电阻测试

电阻测试仪

U2516B

3

0.002

2112

21

圈数测试

测圈仪

YG-108

1

0.002

2112

22

圈数测试

磁环测圈仪

YG-107A

1

0.002

2112

23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仪

3299B

4

0.003

2112

24

耐压测试

耐压仪

G9052

4

0.003

2112

25

切胶带

切胶带机

ZCUT-4

5

0.05

2112

26

切胶带

圆盘切胶带机

ZCUT-2

3

0.08

2112

27

浸油

含浸机

/

1

0.9

2112

28

打包

编带打包机

/

1

1.5

2112

29

打包

热塑编带打包机

/

1

1

2112

30

校脚

整脚机

/

1

0.8

2112

31

压接

端子机

/

1

0.75

2112

32

备料

裁切机

FHXSDJ-3

2

0.75

2112

2.2 核算边界的核算

2.2.1   厂区边界

本公司的核算边界为位于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整个厂区的所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生产系统包括:绕线焊锡、组装、测试、含浸、烘烤、二次焊锡测试等过程的生产设施设备;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安全环保设施、仓储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和厂区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成品检验等。

2.2.2   报告核算边界内的排放源及气体种类情况

2024年度核算边界范围内排放源包括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2.3   核算方法

2.3.1根据《工业其它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EGHG =(ECH4 废水-RCH4回收销毁×GWPCH4–RCO2回收+ ECO2-净电

EGHG为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CO2当量;

ECH4废水为报告主体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CH4排放,单位为吨CH4;

RCH4回收销毁为报告主体的CH4回收与销毁量,单位为吨 CH4;

GW为CH4相比CO2的全球变暖潜势(GWP)值,根据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100年时间尺度内1吨CH4相当于21吨CO2的增温能力。由此GW等于21;

RCO2_ 回收 为报告主体回收且外供的CO2量;

ECO2-净电为报告主体净购入的电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量。

2.3.2 净购入电力排放计算公式如下:

ECO2-净电=AD 电力× EF 电力

其中:

a. ECO2-净电为报告主体净购入的电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量,单位为tCO2

b. AD电力为报告主体净购入的电力消费,单位为MWh;

c. EF电力为电力供应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CO2/MWh;

2.4 核算数据的核算

2.4.1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的核算

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对于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要求,通过现场查阅被核算单位的生产记录,台账,发票等单据,并结合现场审核的情况,对活动水平数据的符合性进行了核算

2.4.1.1 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核算方外购并消耗电量。核算组对受核算方提交的2024年度电力消耗台账中净购入电力的活动水平数据进行了核算并确认如下信息:

年份

2024

核算报告值

141.2

单位

MWh

数据来源

能源统计台账

监测方法

电能表计量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

记录频次

每月记录,年度汇总

数据缺失处理

无缺失

交叉核对

净购入电力数据来自于收到的电力公司开具的电费通知单的电量数据,通过财务统计数据与电费通知单进行交叉核对,数据一致。

核算结论

核算组确认数据真实、可靠、正确

2.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算

核算核算了排放单位报送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中选取的排放因子数据,对比相关的文件及证据材料,并结合现场审核的情况,确认企业的排放因子数据均采用缺省值,其中包括: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因子。具体核算信息列表如下:

2.4.2.1 净购入电力排放因子

年份

2024

核算报告值

0.4403

单位

tCO2/MWh

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公告 2024年 第33号),表3

交叉核对

数据来自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公告 2024年 第33号),表3,该数值无需交叉核对。

核算结论

核算组确认,企业净购入电力碳排放因子采用主管部门给出的区域电网的数值正确、合理、可信。本公司在统计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已对净购入电力碳排放因子信息进行填报,填报信息与核算结果一致。

2.4.3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算

根据上述确认的活动水平数据及排放因子,核算组重新验算了受核算2024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如下。

1)净购入电力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

年度

电力消耗量

A(MWh)

二氧化碳排放因子B

tCO2/MWh)

排放量

C(tCO2 )=A ×B

2024 年

141.2

0.4403

62.17

2024年度碳排放总量为62.17tCO2。

3、核算结论

3.1 排放量声明

企业法人边界的年度排放量声明

边界为位于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整个厂区的所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生产系统包括:绕线焊锡、组装、测试、含浸、烘烤、二次焊锡测试等过程的生产设施设备;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安全环保设施、仓储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和厂区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成品检验等。

深圳市峰亚电子有限公司排放量数据见下表:

项目

排放量(tCO2)

净购入电力(tCO2 )

62.17

合计

62.17